【司法为民示范法院创建】了结“薪”愿!沂源法院圆满执结4起劳务合同纠纷案

最后编辑时间:2023-07-05 07:15:38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阅读量: 未知

  在沂源法院的执行案件中,小标的案件数量多,涉及面广,虽然其案情简单,涉案金额小,却是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最直接的体验。

  日前,沂源法院执行干警抓住线索,迅速出击,成功执结了4起劳务合同纠纷案,有效解决了劳动者的烦“薪”事。

  王某等4人与陈某劳务合同纠纷案,2021年3月,经沂源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且已发生法律效力,陈某依法应当支付拖欠4名工人的工资款共计14344.5元。因陈某未履行生效调解书确定的义务,王某等4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网络查控但未发现可供执行过的财产,后又主动联系双方当事人到庭做调解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但是好景不长,被执行人并未按期履行,今年2月份,王某等4人申请恢复执行,收到案件材料后,新的案件承办人及时联系申请执行人,耐心倾听该系列案件的起因和经过,一边安抚农民工情绪,一边详细梳理纠纷脉络。执行干警了解到,此时的陈某已经玩起了“躲猫猫”,为了打破被动局面,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信息移送公安局协助查找,公安局反馈信线索后,执行警务团队主动出击将被执行人拘传至法院,在诚信宣教中心,陈某声称没有钱支付,扬言宁愿拘留也不支付工资,见其态度十分强硬,执行干警果断决定对陈某采取15天的司法拘留措施,在拘留体检前,陈某见法院动真格,心生畏惧并主动表示愿意支付拖欠全部工资,当场立即将全部案款缴纳至法院账户,至此,该4起案件一次性全部执行到位。

  “钱再小也是案,群众利益无小事,我们不仅要认真管大事,小事更要管好管真。”沂源县法院执行局局长崔宝利说道。

  下一步,沂源法院将持续牢固树立“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善用创新思维、有解思维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用有力量有温度的执法办案回应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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