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曝光人≠货货车违法载人“驶”不得!

最后编辑时间:2024-04-05 07:22:06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阅读量: 未知

  3月10日,交警大队双洋中队执勤民警在604县道巡逻检查过程中,查获一起利用自卸低速货车违法载人行为。

  当日17时40分许,李某驾驶晋B56597号自卸低速货车沿604县道赤洋埔路段行驶,当时该车后车厢内或站立、或蹲坐着多名务工人员,且没有任何安全防护设施,存在很大安全隐患。民警立即将该车拦截检查,经核实,该车核载3人,实载10人(驾驶室3人,后车厢7人)。民警当即对驾驶员李某违法载人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给予处罚,责令其安排车辆将超出核载人员进行转运,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1、轻型栏板货车、皮卡车等货运车辆一般车身较大,重心偏高,在高速公路、陡坡等路况下行驶、转弯或掉头时,易引发乘坐人员坠落、磕碰、甩出车外等交通事故。

  2、如果货车同时装载人员和货物,在车辆行驶中,遇刹车或加速,易使货物发生移位,压伤、挤伤车内人员。货车载人与其他车辆发生事故时,由于车上缺少防护措施,会加重事故后果,造成群死群伤的交通事故;同时,将会给乘客逃生、人员抢救等带来极大困难。

  3、车轮溅飞的石块、限高的桥梁、路上的广告牌等都有可能造成人员受伤。如果这些异物恰好与车身高度、位置相近,在车辆运行时,异物碰撞将对人造成巨大的伤害。

  虽然务农务工很辛苦,但是,千万不能把生命当赌注。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乘车,平安回家。

(责任编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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